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
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6 15:48 信息来源:综合监管处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24〕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了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现省安委办、省教育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教育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人社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技工院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渔业船舶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公布《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国动办联合公布《江苏省国防动员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以上目录可在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有关部门网站上下载。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附件:江苏省教育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doc

    江苏省技工院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doc

    江苏省渔业船舶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docx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docx

    江苏省国防动员领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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