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2-04-28 14:38 浏览次数: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厅、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江苏能源监管办、国铁上海局南京铁路办等重点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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