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系统开展“厂中厂”专项治理
系统开展“厂中厂”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4-03-21 17:39
信息来源:淮安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次
为推动“厂中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淮安市建立“厂中厂”专项治理“四联整治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建立联合专班机制。成立由市安委办牵头,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
建立联合研判机制。紧盯出租方主动牵头管理意识不强、承租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组织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针对性工作举措,对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镇街开展“解剖式”“穿透式”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合编制《“厂中厂”不予准入清单和清退条件清单编制指导细则》《示范“厂中厂”创建标准》,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每季度向应急管理部门推送新增企业名单。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编制《“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检查表》,从安全生产、厂房安全、消防安全三个方面分类研究,逐条逐项细化检查要求。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联动,每月组织联合检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