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23 17:25 信息来源:专治办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理论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切实扛起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硬仗、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的政治责任,努力交出一份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答卷,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真正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要内容

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等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并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自然降低,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专项整治继续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等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学习教育

1.强化理论武装,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类开发园(区)党工委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各级中心组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标对表新思想,开拓‘强富美高’新江苏实践新局面”读书调研活动,深化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召开省、市、县三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抓好教育培训,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分批组织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两级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为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轮训,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水平。

(二)全覆盖推进专题宣讲

3.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设区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系统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级宣传部门要将专题片纳入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宣讲案例库,通过监管干部示范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等方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4.深入企业一线宣讲,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

(三)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

5.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各级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形成宣传声势。各地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开展大讨论,进一步凝聚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思想共识。组织开展“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通过作辅导报告、发表署名文章、接受专题采访等,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行动自觉。

6.发挥媒体平台作用,组织各级电视台、“学习强国”江苏平台等播出《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公开版,各级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言论评论、学习文章等,从2020年5月份起,《新华日报》、江苏广电总台等省主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专题,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推进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警示教育,办好“曝光台”栏目,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地方和企业。

7.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地铁、公交、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设置显示屏、广告栏、专题展板,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法治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等方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8.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推行上级党委听取下级党委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全面实施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

9.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认真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健全完善各级安委办工作制度体系,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

10.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1.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2.加强源头治理,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不予立项;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3.强化重点整治,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桥梁、隧道、电力、油气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发展防控体系。

14.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进危化品、煤矿、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终端系统。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15.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在制定招录职位计划时向基层倾斜,支持通过公务员调任、聘任制方式引进专业人才,重点充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16.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专业培训,鼓励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安全相关专业在职学历提升,联合教育部门加强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7.开展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

(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18.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年人代会上安全生产领域的代表建议提出情况,将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交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牵头督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办。各级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

19.强化社会共治,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大幅提高奖励金额,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20.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时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加强涉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标准和安全规程的制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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