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23 17:08 信息来源:专治办 浏览次数: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立足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通过三年时间,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指导意见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基层火灾防控根基、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强化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点突出问题,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群租房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强化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优化消防监管模式,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健全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依托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及全省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完善紧贴江苏实际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行差异化精准监管。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得到明显规范。制定出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我评估等地方标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上线运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和内容。对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2年底前,有效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免费培训”模式,完善培训师资、培训教材、评价模式,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明显增强。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提档升级化工集中区消防队站;高效落实装备建设三年规划,配齐配全针对性车辆、装备和器材。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力量协同发展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继续保持连年下降态势,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充分宣传发动。各地指导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发动村(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明显部位广泛张贴《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并将通告内容和要求提供给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转播扩散。大力宣传消防车道被堵,影响灭火救援行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案例,引起广大群众的警醒,形成打通“生命通道”势在必行的社会共识。

2.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3.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政府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内容,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通过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畅通建筑内疏散通道、落实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微型消防站、编制远程供水实战操法等补充措施,提升小区抗御火灾能力,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4.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主管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大力推进小汽车停车位建设,并同步加强自行车库和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点建设。2020年,严格落实《省政府2020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要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

5.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6.加强综合管理和联合执法。应急管理、住建(房管、城管)、交通、公安、自然资源(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消防车通道管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住建、公安、交通部门要综合分析车位建设现状,联合提出车位建设需求。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优先在老旧小区等车位紧张区域规划、建设公共停车泊位。对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消防救援部门要组建“1+N”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使用专业队,提高高层住宅小区火灾扑救能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7.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应急管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住建部门在消防审验中严把源头关;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质量检测机构在电梯定期检测中实施重点检测;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8.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空间火灾防范能力提升。消防救援、交通、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组织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空间进行消防安全排查,督促单位严格对照行政审批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整治违规改变使用性质和平面布局、破坏防火分隔、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行为。各地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地下空间特别是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行动,综合人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等关键要素,组织交通、人防、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地铁(轨道交通)公司系统评估每个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每半年组织联合消防演练。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人员密集地下空间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9.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要协同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明确内部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可靠性测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10.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化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化工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精细化工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时要严格执行,既有精细化工企业要按照新标准提档升级并逐步达标;三是化工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四是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小型化工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驻苏石化企业以及全省化工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11.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地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认真组织开展群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电力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联合整治行动,落实全省群租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标准,重点整治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住宿人员超员、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消防设施和逃生自救器材配置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租赁双方严格执行《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30 号),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老旧市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13.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城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区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光伏、储能电站、氢能源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14.加大基层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针对分布在乡镇、街道的小单位、小场所,通过下发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安监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各自的监管对象和职责任务,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小型产业聚集区的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等工作,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快电气线路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15.推进乡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镇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镇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16.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模式。依情施策、多种模式,强化乡镇、街道一级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消防违法行为有人管。按照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监管机制,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清底式”登记备案,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基层安监机构逐步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积极拓展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火灾预防工作职能或单独成立乡镇(街道)消防监管站,通过明确事业单位属性、聘任消防文员等方式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7.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市场监管、住建等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要在行政监督执法、行政管理中提升消防工作力度;教育、文旅、卫健等具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考评考核内容。化工、通信、烟草等负有管理职责的行业以及大型集团公司、连锁企业要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自身行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18.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国资、宗教、人防、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地下空间、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通信、邮政等部门要重点抓好车站、码头、机场、林区、通信和邮政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19.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制度规程、强化日常管理,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全面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出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标准》等地方标准,为单位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规范自我消防评估等工作提供遵循。2020年,打造标准化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20.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依托全省消防数据资源及通用应用管理服务平台,引入微服务、数据中台等技术理念,实现清单式、模块化发布各类数据、应用服务,为新研应用提供统一高效、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推进智慧消防业务应用快速迭代。强化消地共建、众智共创、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智慧消防专家库和研究院建设。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化工单位DCS、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持续推进市政消火栓进入感知网络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全部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2022年,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既有单位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总量不低于90%。

2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深入开展全省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固化网格员消防职责和工作流程,织密基层末端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构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常州、徐州、泰州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3.创新单位消防管理手段。上线运行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主评估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和内容,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云现场远程检查服务系统,深化预约制消防监督检查,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全天候、不见面”检查,有效降低制度成本和执法风险,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与省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利用市场手段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24.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5.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协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免费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开展专题新闻报道。文旅部门组织推动消防文化精品创作,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科普教育活动。网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公益宣传力度。通信管理部门督促通信企业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省、市级媒体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活动。鼓励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6.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深入推进“政府出资保障、消防承办教学、单位免费培训”工作模式,明确市级消防培训机构和负责人,分类完善标准化培训教材,强化实操式、场景式教学,发展壮大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微型消防站站长、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7.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省级实训和综合保障基地、列装投勤长江南京段消防救援船艇、省消防应急救援新指挥中心等灭火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对化工集中区消防站人员、车辆、装备和器材进行提档升级,提升化工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全省所有乡镇全部按标准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管理。督促企业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装备配备、值班执勤和培训演练。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推动消防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落实。积极争取增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员额,在南京江北新区设立消防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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