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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屋面光伏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
内容 领导,您好!甲公司厂房出租给乙方做光伏项目,请问乙方是否要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如不需要,有没有法律依据。如需要,归哪个主管部门监管?
提交时间 2026-10-23 09:23:0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10-30 15:04
内容回复 乙公司是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义务不因项目利用他人厂房建设而转移。
答复单位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