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会议
9月23日,省防减救灾办、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气象、海洋、水旱、地质、地震、森林火灾等方面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及其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文旅和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影响,总结第三季度防范应对工作,分析研判第四季度风险形势,提出安全防范应对措施。
根据分析研判,预计第四季度全省平均气温11.1~12.1℃,较常年偏高0~1℃;全省平均降水量均较常年偏多0~2成,需重点关注大雾、寒潮、大风、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能源保供和农业生产等领域造成不利影响。水旱方面,当前我省湖库蓄水偏少,长期少雨可能造成部分地区出现干旱风险,10月需防范阶段性秋旱和旱涝急转。海洋方面,影响我省海域的热带气旋1~2个,灾害性风暴潮过程1~2次,大浪过程3~7次、大浪天数5~12天,可能对海上船舶、作业平台等设施安全产生影响。森林火灾风险较常年持平,但10月假期进山人员增多,秸秆焚烧、祭祀用火叠加,火源管控难度大,火灾隐患突出,需严密防范森林火灾。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第四季度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要突出监测预警的先导作用,强化动态会商研判,增强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两个直达”叫应机制,切实畅通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的“最后一公里”。要毫不放松加强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应急力量前置和资源下沉,不断提升突发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始终保持临战应急状态,确保险情灾情发生后能够高效有序应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数据局、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