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1 19:40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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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组织评选推荐。经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各推荐单位考察、征求意见,拟推荐宜兴市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3个单位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黄怡等9名同志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宜兴市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淮安市淮安区翔宇消防救援站
二、先进个人
黄 怡(女) 常州市新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柏 鸣 苏州市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王小俊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郭耀中 淮安市金湖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张先奇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吴 凯 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主办
崔彦彬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秦新路特勤站一级消防长
张 义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驰行路专职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董建平 镇江市地震台台长
公示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25-83332310(兼传真)、025-83332372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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