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
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1 15:03 信息来源: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19号令)将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调整,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新版证书式样自2026年6月1日(含6月1日)起启用,6月1日之前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初次领证或者有效期届满且符合条件换证的,制发新版证书。有效期满申请换发新版证书的,新版证书中的“初领日期”为该人员首次取得该类别证书的日期。各地要严格对照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制证,确保证书式样全国统一。

各地要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考试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新版证书式样和查询方式,方便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查询,确保证书式样更新工作平稳过渡。


联系人:董方姝,联系方式:025-83332380。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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