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26年第二版)》的通知
(2026年第二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10:59
信息来源: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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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应急规〔2026〕1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规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合理、适当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修订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年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文件电子版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王诗轩,电话:025-83332991。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令第 20 号)修订内容,省厅组织修改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将修改内容对照版予以公布,相关修改内容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年第二版)》.pdf
2.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内容对照版.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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