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县: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
发布日期:2026-02-24 14:17
信息来源:盐城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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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盐城响水县聚焦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重点环节,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平安欢度春节、元宵假期。
调整禁放规定。调整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及其他禁放场所和地点,考虑群众传统习俗需求,选择在县城及邻近的空旷区域设立2个烟花集中燃放点,供群众农历除夕、正月初一限定时段前往燃放。集中燃放点由公安、应急、消防、城管等多部门和属地镇区协同做好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准备等工作。
细化职责分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专题会,细化镇区、公安、应急、环境等部门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购售过程和燃放活动的安全宣传、监管任务分工、联动机制,以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明确加强禁燃禁放宣传劝阻、经营场所驻点监管、增强巡查力度和加大对违规燃放、非法存储、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要求。
广泛宣传警示。号召机关干部职工带头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公共大屏等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上门上街、进村入户宣讲,营造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禁区内禁燃禁放、违规追责的浓厚氛围。春节期间,统筹镇区、应急等多部门人员实行条块结合、定点包片,持续宣传劝阻引导,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放大警示教育效果。
强化督导执法。春节期间,有关领导相继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抽查、现场检查,县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同镇区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联合检查。实施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有奖举报,激励和动员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立案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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