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
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2026-01-29 15:3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等文件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该规划于2025年11月21日起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2月2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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