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
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17:26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苏应急函〔2025〕90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5〕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是检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有效方式,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活动开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总工会要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多渠道宣传动员,通过专题讲座、专家咨询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了解竞赛规则,积极参加热身赛、正式赛线上答题,拓展参赛覆盖面,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调度指导,推动取得实效。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省司法厅、省总工会适时对参赛情况进行调度,根据参赛答题情况,遴选代表参加全国总决赛。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参赛情况的督促指导、跟踪调度,提高活动参与率和答题准确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规定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激励。

三、宣传典型做法,杜绝形式主义。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yshyu@163.com,稿件将择优在“江苏应急与管理”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推送国家主办单位。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部署,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发生。

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各确定1名联络员,于7月10日前将名单分别报送至省级主管部门。

省级部门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应急管理厅:于永胜,025-83230729;

省司法厅:李国,025-83591134;

省总工会:孟超婧,025-83536361。

附件: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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