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5年 第18号
2025年 第18号
发布日期:2025-06-25 17:45
信息来源:调查统计处
浏览次数:次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经审查合格,同意给予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等20家安全评价资质机构(详见附件)颁发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6月24日。
现予公告。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25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