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3 14:31
信息来源: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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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5〕54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文件要求,省应急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3月17日前反馈省应急厅。
联系人及电话:杨飞,025-83336199。
联系邮箱:zhifajiandu2024@sina.com。
附件: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pdf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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