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会
12月25日,省防减救灾办、省应急厅组织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会。各相关部门围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及其影响,总结今年第四季度防范应对工作,分析研判2026年第一季度风险形势,提出安全防范应对措施。
经综合研判,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降水量淮北地区70~90毫米,江淮之间120~150毫米,苏南地区170~210毫米,均较常年偏少0~2成;平均气温淮北地区4.5~5.5℃,江淮之间5.4~6.4℃,苏南地区6.5~7.5℃,均较常年偏高0~1℃;可能出现寒潮、冷空气及大雾、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能源保供和农业生产等领域造成不利影响;我省沿海将出现温带风暴潮过程1~3次,其中灾害性风暴潮过程1~2次;出现海浪过程3~8次,大浪天数8~17天,可能对海上船舶、作业平台等设施安全产生影响;受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影响,林区植被干燥持续加剧,林下可燃物载量进一步增多,全省森林火险等级将整体处于高位,防火形势较为严峻。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做好第一季度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要强化监测预警与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临灾预警“两个直达”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基层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强化风险防控与协同应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协同和应急联动,聚焦重点时段和薄弱环节,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应急准备与值班值守,做好队伍、物资和装备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处置。
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应急厅、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