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3 16:22
信息来源:救援协调处
浏览次数:次
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应急〔2024〕83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评,拟评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恩典应急救援队为建筑物倒塌搜救2级队伍,溧阳市溧急应蓝盾救援服务中心为建筑物倒塌搜救3级队伍,常州市钟楼区钟蓝救援队为水上搜救2级队伍,邳州市猎鹰救援队为水上搜救3级队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查证核实。
电话传真:025-83332326,025-83336159(传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邮编:210000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