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
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17:38
信息来源:执法局
浏览次数:次
苏应急规〔2024〕2 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已经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杨飞,025-83336199。
附件: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