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苏应急函〔2024〕10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4〕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方案,细化分工负责。要迅速部署发动,紧扣“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竞赛主题,在全社会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的渗透力。
二、广泛宣传,协同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总工会要借助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号,通过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竞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引导广大学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参与竞赛答题。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发挥部门业务主管与业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共同推动参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及时改进,力争创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届参赛工作经验,组织指导各参赛单位及时总结竞赛活动中的亮点,不断提升参赛的质效。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示范引导,依规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广大参赛队伍和人员争创佳绩。省应急厅将在竞赛期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择优选送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请各设区市应急局在7月26日前,将本单位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报送省应急厅。
省级各部门活动联系人:
省应急厅:张晔,025-83332382;
省司法厅:李国,025-83591134;
省人社厅:王巍,024-23236010;
省总工会:王瑜,02583536245。
相关链接: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