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24-00034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10-11 | |
标 题 |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 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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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安办〔2024〕32号 | 主 题 词 | 安全 风险 省 江苏省 目录 |
内容概述 | 苏安办〔2024〕3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了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 ||
时 效 | undefined |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
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15:20
信息来源:综合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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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24〕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了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现省安委办、省民宗委联合公布《江苏省宗教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水利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水利行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省安委办、省文旅厅联合公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以上目录可在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有关部门网站上下载。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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