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函〔2022〕98号
吴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大城市抵御和防范极端天气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省应急厅、气象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建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大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情况
2020年,省委省政府成立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将对全省各类承灾体、减灾能力和历史灾害实施全面调查,基于调查数据评估各地区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形成防治区划,具体由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调查和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目前,已开展了南京等大城市的暴雨、台风、大风、冰雹、雷电等9种主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风险底数,为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和精准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基础支撑。南京市列入国务院普查办组织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一省一市”评估区划的江苏省试点市,目前已完成市级和11个市辖区的气象灾害致灾危险性评估与区划。另外,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省气象局还组织开展了城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省减灾办(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地震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总队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强化示范社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加强资源、力量统筹和动态管理,高标准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向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薄弱地区拓展;省各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推动普查成果在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方面的应用;谋划制定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配套的实施细则,规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流程,强化针对城市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建议。
二、健全大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情况
全省13个设区市均修订了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市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成立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并印发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应急管理、气象部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制度。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融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13个设区市与市网格化管理部门联合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印发通知、气象工作纳入网格化工作清单、实现业务平台对接;省应急、气象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社区网格员等推送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短临预警信息,加强与网格化社会服务对接,细化落实网格化气象预警及时传播工作,推动南京等大城市针对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网格员开展培训。
三、提升大城市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情况
省应急厅联合省气象、通信等部门,建成外省来苏人员实时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基础电信企业预警短信专用发送通道,基本实现红色预警信息1小时内发完2个设区市、2个小时内发完6个设区市、3个小时内发完全省;省气象局以南京市为例,推动大城市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基本建成大气垂直廓线观测系统,针对城市高架、地铁等高影响区域增建了6个气象观测站,与南京市水利部门联合共建53个城区积涝监测站,联合南京市宣传、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交通提示屏、户外室内电子屏、自媒体快速传播气象信息机制,与科协共享200余个多媒体终端,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提升到82%,提前预警平均时效延长到40分钟;省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大城市灾害性天气综合观测网、提高大城市高影响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速率和覆盖率、开展城市内涝和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攻关,加强部门合作联动,推动气象信息融入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建设和各行业部门的指挥调度系统。
四、完善大城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情况
省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制度,省减灾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会商机制的意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形成月度、季度会商研判机制和应急会商机制,针对各类自然灾害进行研判会商,及时分析灾害风险形势,掌握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强化部门应急联动,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省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主动叫应”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强面向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公众的灾害性天气递进式预警服务;调研气象高影响行业的服务需求,制定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阈值,推动设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课停业、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
五、提高社会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情况
省政府已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写入《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覆盖率纳入了《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指标》。省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合作举办了“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活动,推动建立了涵盖首席专家、讲解员、志愿者的气象科普宣传队伍,深入学校、企业等广泛宣传;省相关部门将在气象科普实施方案中增加大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内容,针对不同群体气象防灾减灾需求开展精准分类分层次宣传,深化拓展媒体合作,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和实效。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