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
意见征求情况反馈
意见征求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2022-01-21 12:44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提供教学服务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质量管理等内容进行有效指导,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2021年11月24日起,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22日,共收到反馈意见76条。标准起草小组经仔细研究讨论,综合研判其合法合规性和可操作性,最终采纳20条,部分采纳18条,未采纳38条,均已给出相关说明。
目前,标准起草小组已完成《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送审稿,后续将报省市场监管局并及时组织评审工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