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首创乡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
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21 15:24
信息来源:泰州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次
泰州市抓住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牛鼻子”,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一是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泰州市乡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安全生产,直接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是明确基层“一把手”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从体制、机制、制度、人、财、物等6个方面明确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主要职责清单,推动解决乡镇(街道、园区)审批服务执法“三整合”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层级增多,监管执法力量摊薄、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三是上好安全生产“换届第一课”。邀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安委办主任等本地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亲自授课,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办班,在“换届第一课”讲安全,提升镇长(主任)履职责任意识和能力。举办全市乡镇长(主任)安全管理培训班,全市109名镇长(主任)参加培训。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