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突出细、严、紧优化巡查组内部管理
发布日期:2021-04-07 10:08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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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创新出台《安全生产巡查组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6章20条,从巡查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四个方面,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组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细化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对组员类别、选配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组织部门把好资格审查关口,坚持选贤任能、确保优中选优。按照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其他组员四类条目化列明职责,建立起组长负总责、副组长抓协调、全员抓落实的组内分工模式,层层压实巡查工作责任。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归纳整理了历次巡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并完善形成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工作报告、学习教育、请销假、工作保密等六项制度,对需要申请回避的情形和纪律规定作了重点强调。
三是紧盯履责实绩。《管理办法》明确将巡查组人员履责情况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实行“一巡一评”,用严格的奖惩制度推动巡查组队伍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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