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19 17:33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徐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省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中之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压实“一个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2016—2018年)”;2017年在南通召开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会,全面推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南通经验”;2018年下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19年推动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2020年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

(二)制定“两份清单”,坚持企业和政府部门同向发力。一是制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将企业主体责任细化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5项具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三同时”等制度,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有力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二是出台政府部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清单。对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明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监管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严格责任考核奖惩等10项工作要求,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本级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江苏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坚持齐抓共管,层层推动、部门合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健全“三项机制”,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一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组织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实际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深入一线指导帮助企业细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出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指导企业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努力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内。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四)强化“四项举措”,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同步开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明查暗访,制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今年一季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4114家次,立案处罚2760件,罚款总额1.25亿元。二是强化联合惩戒。出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并依法吊销发生事故公司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企业和相关人员纳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信用办联合惩戒“黑名单”系统。三是强化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完善落实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去年在江苏卫视开设“除隐患保安全”电视专栏,聚焦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拍摄制作15期节目,曝光覆盖13个设区市的各类企业单位50家、隐患70处。四是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管。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以安责险为纽带的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并加强检查督促,构建安评中介机构诚信体系。

(五)加强“五项建设”,夯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基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项目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出台《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推进《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有色金属深井铸造工艺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依法严格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全省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87059家,其中一级达标企业35家,二级达标企业2277家,三级达标企业32296家,小微达标企业52450家。三是加强企业人员安全能力建设。制定《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通过在职培训提高安全技能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利用现有职业院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编制《江苏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一期)、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制定《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新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五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召开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制作发放2200余套《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讲“春风行动”,制作“安全在心 幸福相伴”公益宣传片,在“江苏应急与管理”和江苏交通广播等公众微信号开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和安全文化“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地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企业红线意识差、责任不落实、排查走过场、基础不牢固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突出表现在:

(一)坚守红线不自觉。主要存在“三个不够”:一是专注度不够。尽管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但不是“我要安全”的自觉行动,而是迫于政府和社会高压态势“要我安全”的被动应付,存在盲目侥幸、麻痹大意、重生产轻安全等思想。二是诚信度不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企业生产经营赚的就是不投安全环保成本这个钱,主观上就是恶意的,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仅全然漠视,而且是恶意逃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三是持久度不够。政府强调了紧一紧,上级检查了动一动,其他企业出事了抓一抓,不强调不检查不出事就放一放,不能持之以恒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

(二)责任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三个缺乏”:一是缺乏操作性。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有的虽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但企业员工对责任“半生不熟”、一知半解,根本谈不上落实。二是缺乏实效性。有的企业重“上篇文章”轻“下篇文章”,责任制建立后,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讲评、问题整改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责任落实大打折扣。三是缺乏约束性。企业内部考核奖惩不落实,对企业员工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约束缺少刚性措施,企业负责人缺乏压力、敷衍塞责。相关法律规章滞后,企业违法成本偏低,处罚金额与其违法行为节约的成本、产生的效益相比不相称,威慑力不够。

(三)排查整改不彻底。主要存在“三种心理”:一是依赖心理。面对当前政府部门的“保姆式”监管检查,一些中小企业产生过度依赖思想,将政府部门当作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安全员”,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的主动性不强。二是应付心理。有的企业定期性检查“不定期”,日常性排查“不经常”,对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蜻蜓点水,“扎扎实实搞形式、认认真真走过场”,看似动作不少、记录不缺,实则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应付了事,甚至弄虚作假。三是侥幸心理。有的企业对一般隐患不屑于整改,对较大以上隐患不按要求上报,或报告后没有制定整改措施、没有指定整改责任人、没有明确整改期限和资金;个别企业被责令停业停产整改后,仍然停而不整、昼停夜开,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四)安全基础不牢固。主要表现为“三低”:一是本质安全水平低。江苏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数量多,这些企业基础条件差,建成投产时就“先天不足”又“后天欠补”,经营过程中效益不高,更难有较大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工贸企业为例,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40多万家企业中,规模以下企业36万家,占比90%;2000年以前投产的老旧企业有近7万家。国务院督导组对苏州10643家企业开展的检查中,共发现一般隐患34319项、重大隐患145项。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一方面招工门槛降低,有的企业主动放宽标准要求,企业员工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存在能力短板。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弱化,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不懂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查不出隐患才是最大的隐患。据统计,80%以上的安全生产都是“三违”造成的,而“三违”的主因就是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缺乏。国务院督导组调研的连云港、盐城市11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对2个导则、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感到陌生,对企业内液氯、液氨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风险和重点管控措施都不了解。三是安全经费投入低。有的企业对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重视不够,没有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办法》实施安全投入,特别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大,在降低成本压缩经费时,首先想到的是削减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有的对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预期不明确,在安全和环保投入方面持观望态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习近平总书记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两个专题实施方案之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落地篇”,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的治本之策。我省应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责任、严格奖惩,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力。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持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将企业承诺及践诺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推动全省各级各类企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两个全覆盖”,全面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七进”等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功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激励约束。建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奖惩机制,出台奖励优惠政策,选树若干落实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停限产豁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警示。

    (二)健全机制、严格管理,提升企业对安全风险隐患的防控力。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别是高风险领域,分类出台大中小企业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类别等级,提升企业辨识风险、管控风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三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牵引安全行为规范化、经常化,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创新方式、严格执法,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力。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既严格执法检查,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二是强化执法力度罚。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融合,突出精准执法事前处罚,避免执法与遏制事故“两张皮”现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执法,保持对非法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针对某一行业领域,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深度解剖式、示范性执法,以案析法、警示震慑、宣传推广,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坚持各地试点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出台相关配套办法。探索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标准,补齐监管的制度漏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夯实基础、严格保障,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支撑力。一是加大投入支撑。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工伤保险,稳步提高工伤补偿标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人才支撑。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设区市建设化工职业院校建设,支持鼓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设职业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普招工为招生”。三是加大培训支撑。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到2021年实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强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带徒等制度,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四是加大技术支撑。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信息化减人”。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信息监控系统终端,实现实时监控、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大社会支撑。推动保险机构参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事故预防工作,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组织以及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和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作用,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切实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采纳和运用您的建议,积极探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实践,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还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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