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安办〔2019〕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省安委会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后,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顺利完成了2018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持续遏制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得到提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好地支撑江苏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将 “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方面
1、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平安放心路”创建标准,推出一批“平安放心路”试点示范。根据事故大数据分析,排查事故多发路(点)段,制定“一路一策”的整改措施。(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2、继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公路危桥改造。对城乡客运、公交车辆、校车行驶路线途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路段的防护设施,按规范要求高标准设置,对危桥优先改造。(交通运输厅)
3、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对公路桥梁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分类进行处治。(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4、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健全完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
5、制定出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技术指南》,提升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性能。(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6、开展长江客汽渡渡船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渡船防撞性和抗沉性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客渡船。继续开展乡镇渡口渡船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乡镇渡口渡船标准化达标。(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
7、继续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常压储罐安全技术状况监测,关停一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港口储罐。(交通运输厅)
二、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方面
8、分条线印发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和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指南,并推广实施,构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双重预防机制。(交通运输厅)
9、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制定“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和“轨道交通营运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并贯彻实施。(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10、深化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三亮”工程,持续推进电动车“亮尾工程”,交叉路口“亮灯”、“亮化”工程。(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11、继续实施高速公路重点过江通道货运车辆限时错峰出行。对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提速进行安全性评估,开展节假日期间潮汐借道行驶和突发事件状况下应急车道临时借用试点工作。(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12、制定出台港口危险货物码头船岸界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船港双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装卸作业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港口集团)
13、开展《江苏省长江客汽渡渡运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长江客汽渡联合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开展渡运安全联合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
14、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内河船违法运输行为。(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
15、建立危化品运输船舶“一船多管”联动协查机制,完善危化品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
16、深化公路超限运输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推广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三、科技兴安方面
17、制定交通强国江苏方案“科技兴安”样板工程的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交通运输厅)
18、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应用推广,实现“两客一危”车辆100%安装,逐步推广应用至城市公交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制定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管理办法,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指数研究与应用。(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19、推进“科技围路”建设,实施高速公路高清视频和查缉布控系统加密工程。(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20、推广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管控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研究成果和高速公路恶劣气象速度管控综合执法、视频智能监测分析研判等系统。(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21、建设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智能化示范工程,构建面向高速公路、长江及内河重点水域的交通气象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气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
22、推动交通运输部试点示范“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并试点应用。(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港口集团)
23、落实《长江江苏段渡运单位岸基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规范》,按时间节点推进渡运单位完成岸基监控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
24、建设长江江苏段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共享通航、水文、气象、灾害等数据,协同做好江河交汇水域的交通管制,提升对船舶安全航行的服务能力。(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气象局)
25、推动江苏高速“云调度”平台在交通、公安、消防、救援的应用,以及与干线普通公路的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应急指挥全链条业务融合。(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
26、建设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试点应用。(省港口集团、交通运输厅)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方面
27、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厅)
28、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编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请省安委会印发,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实施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应急管理厅)
29、推动《江苏省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落实落地,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序列。(公安厅、应急管理厅)
30、结合机构改革,梳理省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履职要点。(交通运输厅)
31、研究制定道路、水路、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规定,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事故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实施处罚。(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江苏海事局)
32、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规范》,并推进实施。(公安厅)
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面
33、优化高速公路“一路三方”、长三角路网联动与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深入开展“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34、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编制我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交通运输厅)
35、开展长江干线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长江航运应急资源整合力度,全面提升长江干线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厅)
36、督促港口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编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方案。(交通运输厅、省港口集团)
37、制定高速公路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气象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38、开展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的模拟调查处理。(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39、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分析,分析事故特征、查找事故原因,提升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40、持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演习。(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江苏海事局)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