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0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5-30 15:35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18)苏安监字第32号

 

王子纯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我省职业病防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责,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职业病防治现状和存在问题

江苏是工业大省,工矿商贸企业量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众多,职业病防治任务繁重。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多次对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全省上下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着力促进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狠抓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切实推进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近年来,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千例,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占全部报告职业病的70%以上。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全省职业病防治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中小微型企业的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存在较大的职业病危害隐患。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职业病患者保障待遇落实不够到位,救助水平较低。三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发展和资源配置不平衡。部分地区、部门、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职业病防治综合施策和监管执法能力依然薄弱,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卫生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研究和识别不足。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覆盖面偏小。四是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运行情况

201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2011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的力度。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对2020年前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对职业病防治机构、人才和财力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0年,省安监局、卫生厅、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共同建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的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制度、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四项基本工作制度。省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结合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每年开展一次联合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通过联合行动,促进了部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具体工作情况

(一)全面开展了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一是采取执法监督、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推进力度,目前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数达18万5千家,位居全国第一位。二是全力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通过采取逐家发放调查表填报、会议培训集中填报、电话网络调查填报、村居拉网式填报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接害人数最多的行业是纺织服装服饰、金属制造、通用设备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这些基础数据信息,为下一步突出重点难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江苏实际,我省对职业病发病率较高、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的重点行业,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推进,持续巩固”的原则,开展了多批次的专项治理。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在石英砂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制品、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皮革箱包制鞋、电子产品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铸造冶炼、船舶修造、汽车制造等行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治理中,各地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通过治理,这些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了培训、申报、三同时、现状评价、检测、健康监护等 “六个100%”的治理目标,职业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持续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全省安监系统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监督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始终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行业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象;始终把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和公告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档案建立等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强有力监督执法,促进了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扎实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全省各地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为原则,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逐步拓展活动范围,有序推进基础建设活动。一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代表性企业中,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这些示范企业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了基础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扎实推进,不断扩大覆盖面。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基础建设活动,并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将活动范围扩大到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省重点企业基本达到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取得实效。在企业自查问题、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县(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对照《江苏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基本要求》10项、25条指标逐一严格把关,并采取专家咨询服务、现场检测和现状评价等形式,帮助企业找准问题、推动整改,保证基础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五)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平台,有效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加大与传统媒体合作力度提高传播影响力,积极运用新媒体和自媒体提高传播亲和力,发挥社区网底作用提高传播深入力,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四、下一步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第一,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按照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监管执法定位,认真部署安排,将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职业病新发多发、有信访举报事项等企业作为重点对象,采用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注重与“三同时”监管、专项治理、一体化监管执法等统筹推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力推进执法年活动。

二是突出抓好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改进提升。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对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强化源头防控,推动逐步实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效遏制的目标。各地选择1~2个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执法,探索委托监督检测,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着力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管理。以执法带动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重点督促做好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和个体防护等工作,完善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基础,强化问题整改和执法处罚,切实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二,以尘毒危害治理为重点,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按照粉尘危害治理的统一部署,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治理改造,严格执法处罚,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依法提请关闭,确保粉尘危害逐步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序时进度,继续开展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鼓励各地继续结合本地区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自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以往开展过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行业加强“回头看”,巩固治理效果,防止“死灰复燃”。继续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第三,以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为契机,不断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把普查工作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在年度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机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细化方案措施,动员全系统力量,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普查任务。各地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强化考核检查,把普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重点考核。

二是继续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和工作考核。继续推动基层设置专职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进一步稳定和增强监管队伍。强化素质提升,定期举办市县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逐步推动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

三是统筹推进定期通报、申报、统计、现场调查、信访处置等工作。继续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强化评价效力,有效推动各地工作开展。借助信息化手段,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剔除虚假、冗余数据。按照新的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做好统计填报工作。稳妥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现场调查等有关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履行应尽职责,妥善处置职业卫生信访事项,严防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第四,以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平台运行为主线,持续推进监管方式方法转变

一是推广完善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试点经验。总结先期试点经验,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指南并加快在全省推广实施,把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职业病危害风险高的企业上来。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充分依托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平台督促企业纳入分级分类监管系统,有效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省安监局2017年102号文的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核查,全面加强监管执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到位。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建设单位责任落实和各地监管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基层调研,完善监督检查核查的方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有效推动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平台运行。根据平台试运行情况和操作培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录入,强化对企业培训指导,确保平台有效运行。做好平台维护和数据管理,加强对数据的研究利用,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对工作的促进作用。抓好执法终端与信息平台的联网使用,先行开展试点,在全省推广应用。

四是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改革创新。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研究制定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地方标准规范。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卫生先进技术研究并加强在行业的推广应用。

您的建议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好的建议,对促进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对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力度,保障全省职业病防治形势总体平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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