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汇总(八):关于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8-02-06 15:31 浏览次数:


一、  申请注册时间、地点、

2018年江苏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初始、变更、延续和重新注册及补证时间安排:

第一批: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14日(工作日)

第二批: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6日(工作日)

第三批: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9日(工作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709房间(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材料)

 

二、申请注册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3. 单位在政府部门,无论是否公务员、事业编制(含非参公)都不适用注册规定,即不能注册。

 

三、注册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的人员应首先登陆相关网站办理注册申报或登记手续后,方可向省级注册受理部门报送纸质注册申请材料。

1.网上注册。申请人首先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或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按照步骤进行操作,注册申请提交后应妥善保留登录密码,以便以后登录查询。

2.确认注册申请提交完成后,将申请表下载并按照规定要求打印,加盖聘用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单位(也可委托他人)将全部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注册受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注册申请材料内容应与网上注册申报的内容一致。

3.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审核状态,发现申请未通过审批后,应及时重新申报或与注册受理部门联系。

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编号页和管理号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或聘用证明加盖公章(附件一,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照片用双面胶贴于资格证复印件空白处,做证时使用请勿用胶水粘贴)。

2.延续注册

①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件);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或聘用证明加盖公章(附件一,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④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附件二);

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由于受网上注册系统所限,需要延续注册的人员必须在执业证到期前三个月内进行延续注册,否则逾期后必须重新注册,延续注册人员在办理延续注册期间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执业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无法办理变更注册,变更注册人员需先办理延续注册后办理变更注册。

3.变更注册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③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④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聘用证明加盖公章(附件一,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仅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两项,但需同时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

4.重新注册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或聘用证明加盖公章(附件一,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③申请注册前3年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之间,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5.补办执业证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补办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执业证补办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内才能申请,已过期证件需先办理重新注册后进行补办手续。

 

四、有关工作联系方式

注册申请:025-85411863 吕明迪

继续教育:025-85411875 陈老师

注册系统:010-6489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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