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8-00006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02-26 |
标 题 |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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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安〔2018〕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
时 效 |
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安〔2018〕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全力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严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细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苏政发〔2016〕114号)。进一步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并纳入“三定”规定,制定落实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管理。
4.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政府有考核、企业有遵循。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5.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学制定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量化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6.加强源头管控。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7.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方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地区、分行业层层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8.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和化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大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力度,加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停力度。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评定标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消防、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9.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高城市建筑、交通、管网、消防、排水排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旅游设施的检测维护。开展老旧城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餐饮场所、建筑工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
10.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立法规划,实施法规标准一致性审查。推动设区市加快安全生产立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分行业制定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分级标准,制订修订《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训练与操作规范》等地方标准。
11.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以事前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数、5万元以上案件数、案均值、立案占比“五个上升”为目标,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2.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得少于一次,设区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得少于两次,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得少于一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进行联合激励,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3.严肃事故查处问责。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做好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做好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下发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五、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4.强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将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职业病新发多发、有信访举报事项等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采用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注重与“三同时”监管、专项治理、一体化监管执法等统筹推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15.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以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为期3年的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对开展过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行业组织“回头看”。继续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16.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将普查工作列入今明两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中进行重点考核。督促企业加强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和个体防护等工作。统筹推进申报、统计、制度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基础工作,完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办法,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17.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支持培育多元化安全生产服务主体,强化行业组织自治自律,规范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18.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方案》,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功能定位,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有机结合,推动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19.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以工信部、国家安监总局、省政府合作共建安全产业为契机,以“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为目标,支持徐州国家级安全产业园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安全装备制造基地。深化“科技强安”,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编制江苏省安全生产通用基础数据规范,完善统一的安全生产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筹建省级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张网”。统筹推进监管监察机构执法装备配置。
20.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制定完善我省配套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推动扬子石化危化品基地、徐州油气管道基地2个国家级基地和江阴沿江危化品基地、响水沿海危化品基地、徐州矿山及地下工程基地3个省级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危化品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救护队专业化水平。
21.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扩大企业创建覆盖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标准化评审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加强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
22.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宣教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制,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3.加快重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设区市、县(市、区)要在本级安委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和财政、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安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大乡镇(街道)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24.推动改革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全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制定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方案,明确具体改革措施、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逐项明确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选取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