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重庆逢春煤矿
“12·15”运输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8 14:11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浏览次数:

苏煤安传〔2018〕13号

各煤矿企业、徐州煤矿安监分局、徐州市安全监管局:

2018年12月15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逢春煤矿井下230米水平副斜井箕斗连接装置断裂导致箕斗下滑,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该矿为市属国有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相关原因正在调查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煤矿企业要利用调度会、班前会,迅速将事故情况传达至每一名干部职工,结合近期全国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管控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开展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检查。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提升运输各项管理制度。要组织开展一次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提升运输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责任是否落实;定期检测检验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存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现象;提升运输连接装置是否可靠;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自查情况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我局。

三、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冲击地压、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要突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严格限制开采深度,严格控制开采强度,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和现场防治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要合理安排产量进尺计划,为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工作预留充足的时间和空间。严禁冲击地压危险区域防冲解危与采掘等多工序平行作业。要加强井下爆破、电焊、安装拆除、大件材料设备提升运输、老空水排放等非常规作业的现场安全管控,坚持“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违章冒险作业。

四、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煤矿企业各层级管理人员要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大现场管控力度。停产矿井要做好停产检修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做好井口房、变电所、主扇风机房、提升机房等要害场所防寒防冻防火工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联系人:吴祚清   电话(传真):025-83332430  

电子信箱:wzq_aj@js.gov.cn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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