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1 14:57
信息来源:安监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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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贸行业企业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并提高创建和运行质量,根据《江苏省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2016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苏安监〔2016〕6号),经研究,省安监局决定聘请授课专家与设区市联合开展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一、培训班设立。按照各设区市新创建二级标准化企业的数量和地域情况,由1个设区市为主体分片设立培训班,周边市相关人员参加的培训形式。培训班共8期,分片情况如下:南京市(含省属监狱系统)、无锡市(含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含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含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二、培训对象。各设区市、县(市、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冶金等工贸行业2016年度新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要点;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基本方法。
四、其他事项。每期培训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训点安监局确定并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正泉,电话:025-83230739(带传真),手机:18936882762。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1日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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