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88/2016-00030 分        类 矿山安全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煤监局 发文日期 2016-04-20
标        题 江苏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
文        号 苏煤安〔2016〕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对全省煤矿开展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
时        效
江苏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0 14:43 浏览次数:

苏煤安〔201625


有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和我局2016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安排,决定对全省煤矿开展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

201551日至531

二、监察内容

(一)技术管理与资料方面。建立健全防治水的保障机制情况;防治水基础工作及基础资料情况;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情况。

(二)地面防治水方面。雨季前准备情况;地面防洪准备情况;地面防洪预测、预警、预报情况;应对非常天气情况;矿井周围已关闭小煤矿调查情况。

(三)井下防治水方面。井下水仓、排水沟清挖情况;防水闸门情况;防隔水煤(岩)柱情况;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及落实情况;现场探放水工程安全处置情况。

(四)排水系统和防雷电方面。全负荷排水试验情况;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设施配备使用情况;排水系统供电管理情况;防雷接地设施情况;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情况;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五)水害应急救援方面。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情况;雨季期间领导值班及抢险队伍值班情况。

(具体监察内容见附件)

三、监察方式

1.全省煤矿企业要督促指导所属煤矿根据监察内容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填写专项监察表,形成自查报告。

2.徐州市安监局和徐州监察分局要将本次监察内容纳入日常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

3.省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分局、市局对煤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开展情况开展抽查。随机抽取辖区矿井进行检查,检查中听取矿井自查报告,现场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及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

四、监察分组

联合执法检查由江苏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徐林带队,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长:赵宝华

    成  员:姜红年、孙克标、李明武、王海兹、初石泉

第二组    长:邓江波

    成  员:徐海云、徐成海、吴祚清、贺宏华、杨志钢

五、有关要求

1.各煤矿企业要不断夯实水害治理基础,坚持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构造、老空区积水情况,彻底摸清查明矿井水患,采取针对性、可操作性措施,开展治理工作。

2.专项监察结束后,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对照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我局;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3.参与监察全体人员在监察中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恪守国家安监总局九条纪律,坚决杜绝四风

4.具体监察时间、矿井,另行通知。


附件:全省煤矿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监察表.doc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420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