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2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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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6〕103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6〕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制定了《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下载: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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