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88/2013-00012 | 分 类 | 矿山安全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煤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3-07-03 |
标 题 | 关于开展江苏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和救护队 资质延期现场核查的通知 |
||
文 号 | 苏煤安〔2013〕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开展江苏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和救护队
资质延期现场核查的通知
资质延期现场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3 17:27
浏览次数:
苏煤安〔2013〕30号
各煤矿企业:
为促进矿山救护队建设,根据《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和《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2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7月组织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和救护队资质延期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19日。
二、验收标准和核查内容
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进行,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救援装备等设施,救护培训,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综合体质,军事化风纪,综合管理,四级资质救护队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验收。
资质延期核查工作按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上报材料和资质条件进行。
三、日程安排
日期 | 15日下午 | 16日上午 | 16日下午 | 17日上午 | 17日下午 | 18日上午 | 18日下午 | 19日上午 |
单位 | 孔庄煤矿 | 徐庄煤矿 | 龙东煤矿 | 张双楼矿 | 张集煤矿 | 夹河煤矿 | 华润天能 | 扬州公司 |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2. 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和救护队资质延期现场核查工作同步进行。
3.请徐矿集团救护大队、大屯公司救护大队、华润天能公司各推荐一名熟悉救护业务骨干人员参加检查。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吴贵仁18066110356,冷庆18751965495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7月3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