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 |
内容 | 您好。根据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在18年1月1日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直接视同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直接聘为中级职称。 请问江苏省目前技术职称评定是否已经执行上述政策? |
提交时间 | 2018-04-25 15:16:11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18-04-26 16:40 |
内容回复 | 我局与省职称办已联合转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并按要求执行。取得注安师资格证书等同于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另发证书。单位可视情聘为中级职称。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