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贸行业使用无人值守,现场供气制氧设备的咨询 |
内容 | 1、工贸企业租赁第三方制氧设备为企业配套使用,需不需要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贸企业配套制氧设备是否可以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运营?如可以外包,外包公司是否需要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为获得此项业务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
提交时间 | 2023-12-11 18:54:0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3-12-12 17:13 |
内容回复 | 您好,请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文件执行。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