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一般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学时咨询 |
内容 | 您好:我们公司生产焊锡膏,生产工艺只有物理搅拌,无化学反应等高危工艺,且不以危险化学品为生产原材料,属于一般化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与《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般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复训达到8H,危化&高危工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复训达到24H,但没有特别规定一般化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学时的规定。我们公司目前执行从业人员每年8H的安全复训,但在安全专家检查时要求我们为24H。想咨询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规范。 |
提交时间 | 2020-10-23 14:36:1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0-10-26 15:17 |
内容回复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至少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至少8学时;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新上岗从业人员培训时间至少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至少20学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普通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至少8学时。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