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总监补贴 |
内容 | 近日安监局到我司检查,提出必须要向安全总监支付补贴,我司聘用的安全总监已考虑到相关的责权利,支付的报酬明显高于公司普通管理人员。同时查询了安全总监相关文件,未查询到关于向安全总监支付补贴、以及补贴的标准等内容。请问,对于向安全总监支付补贴以及补贴的标准是否有相关文件,请告知,谢谢。 |
提交时间 | 2019-04-10 12:17:1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19-04-19 16:36 |
内容回复 |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总监应当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安全总监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总监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对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试行范围、安全总监任职条件、安全总监的职责、安全总监任职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结合实际选拔安全总监,发文任命并报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安全总监享受本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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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