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规模(体量) |
内容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018版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请问这个国家规定规模(体量)是多少? |
提交时间 | 2018-12-26 21:40:21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18-12-29 11:22 |
内容回复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中“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国家尚未就“规模体量”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明晰,故金属冶炼的界定仍按照《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执行。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