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应急预案演练频次 |
| 内容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企业有10件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每半年将10件场处置方案都演练一遍?有专家检查时提出,只要满足办法中规定的最低演练频次即可,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演练计划时,在一定期限内覆盖所有现场处置方案,并实际开展演练工作。 |
| 提交时间 | 2026-05-14 12:43:31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05-20 09:39 |
| 内容回复 |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单独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也可以在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过程中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