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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危化品经营许可审批业务咨询(异地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上海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取得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想在江苏南通海安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请问是否可以?
提交时间 2026-03-26 14:45:4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4-15 10:46
内容回复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44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请按照该规定执行。
答复单位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