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5 09:44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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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同效能,推动在长三角区域实现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联考、互认等一体化管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应急管理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hyjtrsc@163.com。
联系人:方翔,0551-62999547。
附件:1.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起草说明.doc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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