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三步走”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
发布日期:2024-08-14 15:37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坚持“精准执法+优化服务”,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促进执法严格规范为着力点,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权责清单》《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整合企业较大以上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检查事项,优化完善并严格实施四类场景一张清单,有序高效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检查实行亮灯管理,年度内重复检查 2 次的企业亮黄灯、重复检查 3 次的企业亮红灯,着力解决执法检查频次过高等扰企问题。

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以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整治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等6 方面 23 项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采取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交流点评等方式,提升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对各县区“综合查一次”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全流程规范使用“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入企检查扫码报备、签订履职承诺书、行政处罚全部线上办理等,全链条压紧压实行政执法首要首办责任。

厚植助企为民情怀。坚持“事前合规指导、事中柔性执法、事后信用修复”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菜单式”行政合规事项指导服务,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按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企业开展柔性执法。管好用好“双查”信息数据库,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联合检查部门信息共享,做好同类型问题分析预警提示,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释放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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