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16:02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浏览次数:

苏人社职﹝2024﹞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任何意见,请及时告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江苏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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