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场监管总局、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明确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实施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筑牢本质安全基础,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死亡率保持在发达国家水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动态保持在100%,三年内出台地方性法规不少于3部,设区市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2名A类持证监察员,县(市、区)局在编在岗特种设备A类、B类安全监察员至少各1人,每个基层分局至少配备2名B类持证监察员。特种设备智能化风险预警能力显著提升,特种设备技术机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2024-2026年主要任务
(一)特种设备安全筑底行动
1.推动落实各方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积极运用监督检查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行业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三书一函”即《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有效运用“三书一函”等手段,加强对企业、地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履职问责机制落地有效。推动建立并逐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强化发证机关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
2.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排查整治非法电梯,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不断完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开展电梯门锁等关键零部件质量安全抽查,推广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全面推动无纸化维保,将维保过程“公开化”“阳光化”。进一步健全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退出机制,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水平。
3.加强电梯新规宣贯实施。切实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宣贯实施,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电梯自行检测触发式监管,加强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紧盯电站锅炉、小型锅炉“一大一小”两类锅炉,突出电站锅炉和范围内管道安装质量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新建电站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突出打击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进一步提升锅炉本质安全水平。
5.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治理行动。强化“三区”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分类施策,推动小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丰富智慧叉车应用场景,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推广智慧叉车试点,指导支持设区市总结试点经验,推动每个县(市、区)均有叉车接入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
6.开展“盲区”“死角”设备排查治理。将仍在监管视野之外的“盲区”“死角”设备清查入库,实现底数清、状况明,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加强巡查,现场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入库、未登记、未检验和未及时变更等情况和非承压设备作承压使用等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提前做好设备检验申请,及时办理新设备使用登记,老设备变更、停用、注销等手续。检验机构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受理检验申请时认真核对设备的状态与数据信息是否变更,检验时核实有无漏登记设备。
(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攻坚行动
7.开展工业氧气瓶排查整治。持续推动工业氧气瓶制造单位新生产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要求检验机构对在用的工业氧气瓶定期检验时将瓶阀更换为保压阀,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要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推动工业氧气瓶制造、检验、充装单位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撬码、口袋码充装违法行为。
8.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重点防范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员不安全行为,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涉腐、涉爆压力管道,球罐,高压反应容器等重点设备排查,突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行为管理,对发现的隐患实施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企业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9.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高空、高速等高参数设备,开展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单车滑行车系列和多车滑行车系列)和“悬崖秋千”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贯彻实施,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持续宣贯《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合规管理指南》,以强化大型游乐设施部件到期更换等为重点,推动使用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0.构筑双重预防防线。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地方标准应用,在重点行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总局73、74号令的衔接,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加强推广应用。以标准建设推动经验制度化,推动双重预防建设工作长效、可持续开展,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11.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机制,依规修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调研和顶层设计,升级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功能,增强系统可扩展性和稳定性。加强特种设备应急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中心、分中心的能力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设区市的“小、快、灵”的快速应急队伍。加强特种设备舆情收集、研判和分析。组织开展实战化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积极推动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实训基地落户江苏。
12.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应用规范,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互联互通。坚持数字化、数智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基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数据开展安全评价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趋势性分析。丰富智慧叉车、气瓶阳光充装、大型游乐设施智慧服务、数字化管道、智慧起重机械、智慧电梯等应用场景,人、机、网协同发力,实现长效、精准、科学监管,助力非现场监管。
13.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队伍建设,省局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千人计划”培训,各地积极开展基层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保证基层队伍稳定。提高持证监察人员比例,设区市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2名A类持证监察员,县(市、区)局在编在岗特种设备A类、B类安全监察员至少各1人,每个基层分局至少配备2名B类持证监察员。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和检验技术人员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对表现优秀者给予正向激励。分设备类别拍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教学片。
(四)特种设备检验能力提升行动
14.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和高层次科技奖项,用好总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统筹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石化装备)、省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先进无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等建设工作。构建“产学研检”深度合作机制,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开展“三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技术创新与应用,提升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健康监测水平。完成省级特种设备领域质检中心建设,争取国家无损检测技术创新中心总部基地、总局重点实验室和氢能装备质检中心落户江苏。
15.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与国内外先进检验机构开展技术交流,组织承办行业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比武,强化检验人员先进无损检测技术、损伤模式识别、现场检验技能等培训,不断提升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加长管拖车检验等紧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持续扩展技术服务范围。加强前沿检验检测的研究应用,配置先进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提升埋地管道、危化品罐车、低温储运设备的检验检测能力,以及管道漏磁内检测、电梯智改数转、高参数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评价等技术能力。
16.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制度,打击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检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等行为,提升检验机构服务品质和技术把关水平,引导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支持系统内检验机构在我省急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上重点突破,支持其参与特种设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评审,在国内起到积极示范效应。推动系统内检验机构加大检验质量监督力度,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7.突出重点工业产品监管重点。根据总局和省安委会部署,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8.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摸清辖区内现有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内企业数量,推进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信息在信息平台上核对和录入工作。督促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19.加大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等行为。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
(六)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行动
20.严格安全生产领域登记注册。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21.持续开展违法案件查处。2024-2026年期间,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系统突出重要工业产品和其他涉安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处,持续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4至6个领域纳入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的案件查处,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
22.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
(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强化提升行动
23.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部署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燃气器具获证组织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工作指导,编制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界定指南》,提升CCC认证监管有效性,切实增强守护群众安全的能力水平。综合运用调研指导、约谈等手段督促CCC指定认证机构规范开展认证活动,落实认证主体责任。
(八)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完善提升行动
24.强化标准引领和部门协同。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省安全生产、省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与节能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安全生产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标准立项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一批安全生产急需地方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是个“易碎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深刻认识做好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年度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发动、专业指导,组织开展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各级局安委办(安全生产监督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监管,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形成“齐抓安全,共抓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将国务院安委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安委办明确的市场监管系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和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人防+技防”等治本之策,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信息化系统,丰富智慧监管场景,加大典型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护航行业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创新监管方式。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托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实行清单化、具体化监管。加强工作监督,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在行动中,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严格履职尽责。各地要强化工作监督和问责问效。按照总局“三书一函”制度,组织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排查不实、隐患悬而未改的,通过通报、敦促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对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有隐患必整改,不作为必问责,创造安全、高效、履责到位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结果应用。将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的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以“小切口、抓关键”为切入点,常态化总结经验,开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阶段性总结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下级工作开展考核评价,对效果不理想的重点指导帮扶,对开展情况好的以通报表扬、经验推广等多种形式正向鼓励。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选树典型,区域内推介,降低检查频次,加大技术服务支持力度。对安全管理较差的予以警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检查,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技术改造,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