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6-19 09:38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补齐短板、提质增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力实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等级事故,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提供坚实的安全发展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力实施“八大行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行动

1.完善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标准体系。加大《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加快制修订各领域风险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提高风险管理的指导性、适应性、操作性。全面梳理部、省制定的各领域风险管理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以“补齐一批、转化一批、升级一批”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风险管理标准体系。2024年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启动编制农村公路领域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指导意见。2025年底前,以交通运输部风险管理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等领域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标准;推动普通国省道、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指南升级为地方标准。

2.实施风险清单化管理。总结推广“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和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风险管理相关做法,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报告等各环节实施程序和内容,以及风险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规范风险清单化管理工作。推动风险管理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延伸,2025年底前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化管理全覆盖,编制较大以上风险目录,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并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较大以上风险。2026年底前实现各业务领域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较大以上风险清单化管理,支撑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行业风险数据汇总分析、综合研判,并绘制行业重大风险“一张图”,实现重大风险“图斑化”管理。

3.开展风险常态化监测。运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挥“吹哨人”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企业职工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托社会监督强化风险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利用交通运输舆情监测机制,动态研判安全生产情况,指导风险防控和隐患化解工作。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综合运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多维事故数据,按月汇总、按季度统计、按年度分析,动态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趋势,并提出针对性监管对策,进一步强化决策辅助支撑。

4.推动风险定量化评估。根据行业风险底数,整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数据、动态运行数据、风险报告数据、日常安全检查数据、事故数据,以及行业监管执法等数据资源,2024年底前试点建立“两客一危一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指数模型,研究危货港口经营领域风险指数模型,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的量化评估,进一步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等“四项机制”。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识别能力。总结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做法,2024年底前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水上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基础,编制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图集、视频资料。开展隐患管理专题培训,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人员提高隐患精准识别能力。

6.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梳理交通运输行业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报告、整改销号等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精准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在媒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执法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数据库,推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开展安全生产科技赋能行动

7.推广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成果。梳理分析交通强国建设“提升科技兴安水平”“打造平安交通工程”试点形成典型经验和解决方案,严把人员、车辆、作业过程管控等关口,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围绕试点成果创新性、引领性、可复制性等方面开展分析评估,分领域、分类别建立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清单。2024年,推动“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功能完善、逐步实现按趟次测评;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和储罐远程巡查、实时监管。2026年,推动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在全省特殊桥型、重载交通通道桥梁、高龄桥梁、重点通航水域桥梁实现全覆盖。

8.构建“线上研判+线下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监管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各类监管平台配套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打通监管平台数据壁垒,推动业务数据与监管数据协同。以各类监管平台数据为基础挖掘监管执法线索,精准研判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和执法计划,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执法和 “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

9.推动新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技术在风险监测预警、隐患自动识别、应急辅助决策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在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等领域危险岗位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运用高速公路特大桥、长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行监测,提高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实时发现、实时预警水平。加强重点领域作业过程安全管控,深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定期通报“应装未装”“装而不用”“用而不管”清单,督促企业闭环整改;推动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向重载普货领域延伸,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不安全状态和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动态管控。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重载货车驾驶员与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

(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0.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有计划、分步骤推动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安排有关基层执法监管人员跟班培训。2024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组织开展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水路运输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11.严格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确保在岗“两客一危”、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合格率100%。严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确保持证上岗率100%。严格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单位“两类人员”考核管理和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确保持证上岗率100%。推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2024年试点制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考核题库和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培训题库。

12.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劳务派遣、灵活就业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培训,充分运用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平台,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覆盖范围和成效。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全面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危险货物港口企业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现场安全生产作业环节、人员、设备统一管理。加强厅属职业院校安全生产及管理课程设置,提升安全生产实训水平,使毕业生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强成为厅属院校显著特征。

(五)开展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3.开展执法监管人员培训。举办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履职能力。完善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加强分类分级分层培训,鼓励实战式、点单式培训,实现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举办全省交通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常态化举办执法职业技能竞赛。

14.提高精准监管效能。坚决杜绝执法监管“宽松软虚”,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进行约谈通报。在工程建设、危货运输、道路客运等推行信用差异化监管。持续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审计,加强对资质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赋码管理,依据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评价结果在电子证照呈现“安全码”,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在我省营运的外省籍车辆和驾驶员纳入“安全码”赋码管理范围,探索推行重型载货汽车赋码管理有效途径,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货道路运输过境车辆监管。探索构建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开展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双跨”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加强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和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管理。

15.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安、交通联合治超执法;联合应急等部门推动危险货物装载单位落实“五必查”核验责任,向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和部门抄告“五必查”核验信息,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会同文旅等部门强化旅游包车客运安全协同治理。探索构建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与港口企业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危险货物监管“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模式。完善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机制;会同浙、沪、皖、鲁等周边省市水上执法部门,提升水路综合联防联治能力。

16.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帮扶。推行“邀约式”检查,运用执法检查与邀约帮扶相结合方法,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提供专业性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深化“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公路医生”进区县、进路段、进讲堂,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挂牌点段整治提升,全过程、全方位服务指导安全运行情况评估、安全提升方案设计、现场实施、检查验收、效果评价等工作。积极稳妥地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指导意见和推广方案,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优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鼓励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等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研究咨询技术保障。

(六)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7.提升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桥梁改造。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提请省安委办实施省级挂牌督导事故多发路段整治,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试点开展船闸管理精细化提升工程,推进老旧船闸改造,加强船闸机电隐患排查;强化航道科学养护,持续开展航道疏浚工作,清除水下碍航物和淤积土方。摸排全省水域交通安全标志建设维护情况,分类、分批、分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标志提升工作。

18.提升危货港口安全运行水平。强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核查,优化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流程,强化安全源头治理。开展港口经营领域“厂中厂”“罐中罐”和在役“高龄”储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淘汰更新或限制使用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储罐设施,督促企业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隐患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落实防范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加大对港口储罐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督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9.提升载运工具安全技术水平。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贯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强化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年度审验等工作,严禁不具备技术条件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开展对10年以上老旧货车逐企逐车核查,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依法及时清退出营运市场,达到报废年限的重载货车一律注销道路运输证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规范研究,构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技术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百企千艘水上游览船舶“体检”,全面检查经营企业安全技术条件。

(七)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0.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企业自主、部门监管、协同共治”原则,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征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规范,鼓励社会第三方力量提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围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修订完善行业相关制度标准,探索建立体系运行评估机制。推广应用“江阴普货安全管理联合体”“宿迁通湖物流园安全监管”“滨海重载普货联合监管平台”等做法,危货港口企业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联盟等模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标准和基地布局规划。加快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地方标准。

21.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推进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地铁运营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针对性安全检查;突出港口、老旧船舶、长大桥梁隧道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运输船舶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水上船舶火灾事故救援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

(八)开展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2.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典型案例,开展交通运输“安康杯”劳动竞赛,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班组”“企业安全文化”“企业技能培训”“职工劳动保护”“安全民主监督”等五个基地建设,激发广大交通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健全完善全员安全教育机制,形成全行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鼓励和支持开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积极弘扬交通运输安全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细化分解本条线领域治本攻坚行动具体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条线领域治本攻坚行动,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厅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工作统筹,推动落实重大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厅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重点任务调度,推动治本攻坚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治本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强化问责问效,全面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等情况予以通报。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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