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6-19 09:36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总体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江苏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当好召集人,深化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江苏省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着力消除重大隐患。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提升燃气领域“瓶灶管阀”质量安全,研究制订在用不合格“管阀”两件套更换及动态清零政策,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用户增值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使用环节问题线索发现移交、联动处置机制。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对不符合规范标准、风险较大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地制宜推进“瓶改管”。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研究制订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实施企业分级管控,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将不符合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清退出市场,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加快推动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配送服务、入户安检、随瓶安检等制度,构建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发展、标准化服务市场格局。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指导各地落实《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指导各地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并按照合同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各地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农房优先及时消险解危。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200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改造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品质。扎实推进《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试点城市探索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2024年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工程建设,全面建成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省房屋建筑“一张图”等,完成多轮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治理,推动数据动态更新。持续完善房屋建筑管理业务流程,为全省房屋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开展“防高坠”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手册》,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加强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责任落实,拧紧起重机械管理各环节责任链条。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动火作业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免费安全教育培训资源库建设,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拓展智慧工地应用,推广使用无人升降机,加强劳务工人的动态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建安码。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成果,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建设一体化升级。

(四)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最新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全面建成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省市县三级监管系统,实现燃气、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第三方施工、地下管线、隧道、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一图览”、安全监管“一网管”。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组织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评估,指导各地编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建立健全省级统筹指导、城市具体负责的应急排涝工作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度汛。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城市公园中举办大型活动前,公园管理机构应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完善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大客流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出现踩踏事故。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涉水活动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极端天气下城市树木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请各级人民政府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职责任务,2024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程建设中防火材料及设施设备进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分行业组织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开展涉及消防的相关地方标准编制研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我厅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 “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确保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对行业领域内需要地方推动落实的有关重点工作,将提请纳入省安委会安全督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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