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6-19 09:32 信息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国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2024年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率先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大企业标准化”和“中小企业规范化”协调并进的安全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完善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2024年底前出台《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锂离子电池工厂安全风险管控指南》;2026年底前,结合事故情况和监管需求,在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

2.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对于《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

3.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指导工贸企业加快老旧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淘汰超过使用年限和落后的工艺设备,提高本质安全度。

4.加强“厂中厂”源头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新增“厂中厂”企业名单。督促指导出租方根据厂房使用性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明确不予准入清单和清退条件清单。

5.深化风险管控报告。建立企业底数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核准销号关停企业,指导督促新增企业完成首次报告。完善风险报告系统工作平台功能,全面推广“三位一体”扫码检查。2024年底前,修订完善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出台风险管控措施。2026年底前,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建成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平台。

(二)深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6.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定期开展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持续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

7.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每年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8.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制作发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并及时更新共享视频库,定期向各地区和有关企业推送,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事故警示教育。

(三)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9.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统筹推动、积极引导重点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省应急管理厅持续优化完善二级企业定级工作,指导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大力度推进三级标准化创建,严格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每年分行业、分等级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10.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11.推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企业围绕规范化建设8个方面要求自查自评自改,督促各地对未按时达标企业及时跟踪督查,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2024年底前,企业自评达标率达到100%;2025年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自主提升、持续改进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2.开展铝镁金属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改进优化铝镁金属粉尘湿式除尘工艺,强化防爆设施建设,清除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高风险涉粉工位和设备,拆除导致风险叠加的互联互通管道,推进除尘设备单机化、小型化,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2024年底前完成铝镁金属粉尘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

13.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压实出租方、承租方责任,排查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清除影响疏散逃生通道的障碍物,推广重点区域烟感报警、一键警报广播装置等设施,2024年底前完成多家企业共用同一幢厂房的“厂中厂”治理工作,2026年底前完成其他“厂中厂”治理。

14.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企业深度检查,钢铁企业重点关注高温熔融金属防喷溅措施、煤气柜和煤气作业风险管控以及外委外包作业管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严格检查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监测预警联锁切断装置的有效性,铸造区域独立设置或采取可靠的硬隔离措施;劳动密集型企业严格落实“畅通生命通道、安装烟感报警、加强逃生演练”三项硬措施;使用危化品的工贸企业按照要求加强危化品储存、管理。对夜间生产作业的重点领域企业,通过夜间突击检查、调看监控视频等方式,严查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开展喷涂(喷漆)作业安全治理,规范场所防爆措施落实。

(五)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5.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4年底前实现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接入系统,2026年底前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16.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区域隔离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六)强化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17.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省级组织A级、B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县分级组织C级、D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一轮“开工第一课”全覆盖安全教育。省应急管理厅每年举办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集中培训。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向职工大会报告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4年底前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推行,2025年底前A、B级企业全面落实,2026年底前在C级企业推广。

18.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按照人社、应急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要求,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提醒,严格落实新入职和转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1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服务。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通过三年时间,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七)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0.全面实施工贸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在完成企业初次定级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每年调整定级。制定各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提醒检查,对一般企业按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2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行逢查必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

22.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帮扶行动。省应急管理厅每年组织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劳动密集型、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聚集的重点县(市、区)开展帮扶指导。各地综合分析评估辖区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工贸行业事故总量、监管力量等因素,每年确定1-2个重点地区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对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23.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行业监管处室和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省应急管理厅每年举办工贸安全监管执法骨干培训班。各地加快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轮训制度,每年组织工贸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能竞赛,加快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短板。

(八)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24.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调动“内部吹哨人”发现报告隐患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25.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地方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督促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统筹培育行业专家力量,充实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规范专家服务行为,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引导科研院校、安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调度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推进力度。要统筹工贸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专家技术支撑,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整改问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严格隐患闭环管理。要紧盯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的治本之策,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

(三)加强监管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精准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关闭整顿、媒体曝光、约谈通报、行刑衔接等手段,发挥震慑作用。要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选树示范企业,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要加大工贸行业典型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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