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推动“厂中厂”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4-04-18 09:13 信息来源:淮安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淮安市常态化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

建立联合专班机制。成立由市安委会牵头,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定期研判、定期检查、定期交办等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厂中厂”专项治理工作例会,通报“厂中厂”整治最新工作要求,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厂中厂”面临的安全形势,认真研究当前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紧盯出租方主动牵头管理意识不强、承租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组织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深入分析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镇街开展“解剖式”“穿透式”整治,着力解决一批问题突出的“厂中厂”。

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市安委办牵头,会同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编制指导细则,指导出租方根据厂房使用性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编制不予准入清单和清退条件清单。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每季度向应急管理部门推送新增企业名单。联合编制示范“厂中厂”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厂中厂”创建工作,推广特色做法。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应急、住建、消防共同编制《“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检查表》,从安全生产、厂房安全、消防安全三个方面分类研究,逐条逐项细化检查要求。多部门联动,每月组织联合检查,对2-3家“厂中厂”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召开工作会议,向属地反馈检查情况,交办查处问题。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