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17:30 信息来源:减灾处 浏览次数:

苏减办函﹝2024﹞4号

各设区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防减救办明电〔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今年 5月12日是我国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深入基层全面开展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灾害事故隐患情况,通过举办广场活动,免费开放安全体验馆、科普场馆等各类宣教场地,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主题,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应积极发动社会救援力量等各类社会公益组织,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深入城乡社区、养老院、中小学、集贸中心等重点单位场所,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电动车自然、燃气泄漏、家庭火灾等常见、易发事故相关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突出应急处置,特别是逃生演练等内容,各地要在 5月份组织基层群众、单位职工等进行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各主要涉灾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灾害应急处置演练,从而掀起大规模演练活动高潮,更好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的要求,紧盯基层末梢,聚焦本地区、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广泛参与。对各类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城镇燃气、电动车充电等事故易发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基层单位尤其要针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开展“消防(逃生、救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会用,地下空间使用是否合规,风险隐患排查是否规范、整治是否到位”等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要逐项逐条列出灾害隐患清单,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限期闭环整改,不断减少灾害事故风险,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对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和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要注重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成果,总结报告请于 6月1日前报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军,电话:025-83336181,邮箱:419862744@QQ.com


江苏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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